医院延误没有及时抢救中毒病人导致病人中毒过深死亡,具体延误了一天时间,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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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4 08:47
- 提问者网友:欲劫无渡
- 2021-04-04 03:50
云南镇雄29号发生一起9人食物中毒事件,截止到10月4日、目前也死亡5人,其余4人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经过详细了解,发现镇雄人民医院存在问题,是这样的;当时全部中毒病人首先被送到镇雄县人民医院,但是被院方要求排队等挂号,由于是国庆期间,看病的人是在很多,于是患者的亲属就按照医院的要求进行排队《患者及家属都是农村人根本没读过书,没文化也不知道怎么进行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一排队就到了第二天才抽血化验,结果是食物中毒,而且中毒已深,镇雄人民医院根本治不了,建议病人转院,后转院到毕节人民医院救治,刚到毕节还没来得及抢救就死了两个,毕节方面说抢救的太晚了。导致目前死亡5人,4人还没脱离生命危险。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院方有没有责任,有责任的话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4-04 05:10
1、要到卫生部门投诉,由政府进行调查处理。
2、要申请调查医疗事故,由政府部门判定事故责任。
2、要申请调查医疗事故,由政府部门判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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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4-04 06:30
如果你去医院就医住院了,住院期间死亡,医院会开证明的,发之则不开。
- 2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4-04 05:46
镇雄人民医院有延误救治的责任。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市级医学会组织)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作出),凭鉴定结论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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