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0写支出凭证支付短途运费50元,但后来与厂家商定运费各半,29/10开支出凭证:代垫厂家运费25元后,写营业外收入运费25元。因为50元的帐单已上缴,所以这样作帐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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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24 16:33
- 提问者网友:泪痣哥哥
- 2021-04-24 01:33
17/10写支出凭证支付短途运费50元,但后来与厂家商定运费各半,29/10开支出凭证:代垫厂家运费25元后,写营业外收入运费25元。因为50元的帐单已上缴,所以这样作帐可以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4-24 02:20
先把第一个凭证做相反凭证冲掉,然后补记为:
借:销售费用25
借:其他应收款--运费25
贷:现金(银行存款)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4-24 03:45
不可以,应该红字冲销原来错误凭证。
记正确的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运费25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运费25
贷:库存现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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