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孤儿,4岁父母离异,从小父亲把我带大,父亲属于残疾当时厂里和我父亲商量给父亲2间门面房与公司脱离关系,家中一切开销就靠门面房支撑,后来父亲7年前因病死亡,我由爷爷奶奶带大都以退休,当时与长里协商厂里每月支付130元生活直到18岁如果考的上高中继续每月提供,并收回门面房所有权。大概支付了2-3年厂里说效益不好要每月只能把生活费减半后来家里人没办法,只能任由厂里说的算。我现在就想咨询下我有什么办法是否可以要回2间门面房,或者要求他随意把生活费减半,或者给我安排工作! 事发与2005
法律咨询赡养权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17 01:22
- 提问者网友:藍了天白赴美
- 2021-05-16 17:2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5-16 17:31
如果发生于05年...时效上是已经过了...你中途有主张过吗?只要你主张过权利..就可以重新计算..他们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时效内的话你可以搜集证据然后上诉..请求法院继续执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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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5-16 17:50
如果你们的两次协商都有书面凭证,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力,2间门面房是无法收回了,但厂里必须每月支付130元生活直到18岁如果考的上高中继续每月提供。如果厂里不履行你可以找有关部门或者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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