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待岗公司称旷工并且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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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0 21:07
- 提问者网友:战魂
- 2021-02-20 08:04
李某与北京的一家单位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第一次是2008年6月到2011年6月,第二次合同是在上一份合同上续签的时间是2011年6月到2014年6月。在08年6月到13年6月都在北京从事技术方面工作,月薪5000元左右,13年6月与公司商议后,由北京调职到苏州,长期驻外从事销售工作(医保社保公积金还继续在北京缴纳),月薪2500左右,(因李某太太是苏州本地人,且身体不好,需要照顾,原本一直分居两地,所以宁愿自降工资来苏州)13年11月初,公司人事突然给电话告知辞退李某,已经给李某邮件,让李某把内容填一下,打开发现是一封自愿离职申请书,李某明确告知公司不同意签署。僵持了几日,11月8日,公司人事电话又通知李某,现在不辞退他了,给其发送了邮件请他看一下,邮件内容大致为因为李某不能胜任目前销售工作,且原技术岗位也不需要人,所以让李某于11月11日,早上8点回北京公司待岗培训,每天都要到公司正常上下班,工资是按北京市最低保障公司拿,后人事发短信联系李某说,如果周一不到北京公司报道,算其旷工 ,李某明确表示不接受这种方案,在邮件以及短信中都告知人事公司要变更劳动地点和岗位,双方需要商议,人事不予理会。周二人事发来短信告知,由于李某无故旷工两日,所以被公司辞退了。李某跟人事说明,需要其提供辞退证明,盖上公司公章,人事短信回复尽快会发邮件给李某,但是后来一直未发送,李某继续在苏州从事销售工作。12月10日李某工作没有发,打电话联系人事,对方称李某早就被辞退了,但李某并未接到任何盖公司公章的邮件,而人事此时称其已经在短信个人通知过李某了。现李某回到了北京,发现除了本月工资没有发,销售提成也没有给,连医保社保公积金公司都停止缴纳了,李某需要人事提供一个辞退证明,人事称这个不需要给李某,本公司内部公告一下就可以了。现在李某应该怎么办?如果去劳动仲裁,都能主张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2-20 08:14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赔偿金。违法辞退的,工作一年应该支付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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