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车是跟代理商还是跟经销商签合同怎么认定
- 提问者网友:城市野鹿
- 2021-02-14 14:10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2-14 15:07
一、合同上约定了,那就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否则算你违约。告到衙门都没办法的。
二、就算合同约定了,但是仍然有法可想。不管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合同是显失公平,可以申请合同无效,然后起诉索回。指望去店里磨嘴皮子,那是不可能退的。可咨询律师,
三、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是托人找本地黑道流氓打招呼,拜托他们去要。但是两万块钱要回来,最后交给你手里可能只有一万块了。
- 1楼网友:过活
- 2021-02-14 15:32
所谓代理商,是指受企业委托负责帮企业寻找市场甚至帮企业销售产品的企业和私人机构,其明显特征是不具有产品的所有权,只收取相应的佣金。经销商则大不相同。
所谓经销商的“经销”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
很多企业将产品卖给经销商以后就死活不管,以致经销商如果选择企业不当,就会损失惨重,有一定的风险。而代理商只须支付部分协作保证金(也有不支付的),不需要支付产品费用,要待到产品销售出去之后,才跟企业结算自己该得的佣金,所以不具有风险性。
由此可见,经销商和代理商确实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从销售渠道上看,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关系如下: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 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各类销售渠道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层级的增多。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而言,其利润则主要来自于销售利 润、返利、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服务商一般包括在代理商或经销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