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给下胤禩八富锦,郭络罗氏瑶华资料?
- 提问者网友:美人性情
- 2021-08-11 13:24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长青诗
- 2021-08-11 14:03
提及胤禩的福晋,有必要在此介绍一下。其为和硕额驸明尚之女,安亲王岳乐之外孙女,父姓郭络罗氏。岳乐为阿巴泰第四子,初封镇国公,因在战事上屡有建树,于顺治十四年晋为安亲王,卒于康熙二十八年。安亲王一家可算得上是朝中显贵,因之胤禩与郭络罗氏的结姻,亦在无形中拔高了他的身价,削弱了因母家地位卑微而产生的影响,为其在宗室中奠定了广泛的人缘基础。(注:以安王一脉在圣祖朝中后期的待遇来说,此说法貌似不成立)。据闻,郭络罗氏自小承欢于岳乐膝下,颇受宠爱,性格泼辣,是胤禩府内的当家人。康熙曾于四十七年十月初四日有言:“胤禩素受制于妻……任其嫉妒行恶,是以胤禩迄今未生子”,秦道然在雍正朝的供词中也提到胤禩府内的事俱是由福晋掌管的,两相比较,或有出入,但亦可知此言非空穴之风。但有事是我所不明的,据《爱新觉罗宗谱》载,胤禩之子弘旺于“康熙四十七年戊子正月初五日寅时生,庶母张氏张之碧之女”,那么康熙帝十月初四日斥责胤禩时言其“迄今未生子”所指为何,或是指其未有嫡子?可惜终其一生,膝下单薄,只弘旺一人。 胤禩,终生只娶了郭络罗氏一位福晋和两位妾,可以说在当时极为罕见,即使后来备受众人推崇,也未见其另娶。因此也有传言,胤禩深爱郭络罗氏。
雍正四年正月二十八日,将胤禩之妻革去“福晋”,休回外家;
雍正四年二月初七日,囚禁胤禩,将其囚禁于宗人府,围筑高墙,身边留太监二人,本月间,令胤禩之妻自尽,焚尸扬灰;
记载八福晋被赐死并挫骨扬灰的有两处:据《清史编年》所述,是雍正四年二月间令胤禩之妻自尽,焚尸扬灰。而《起居注》和《世宗宪皇帝实录》没有发现有此记载。可《实录》中有如下一段话,很值得注意“朕本意断不将允禩治罪,此奏知道了。允禩之妻,朕再详酌,另降谕旨。”证明在这个时候,八福晋还没有被赐死。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武断地说八福晋死了。
《清史编年》以上言论应该来自《永宪录》中这一段:“又圣祖临御乾清门曾传谕,允禩之妻甚属不妇,允禩亦甚惧其妻。今允禩之妻暴戾不仁,仍然侮辱其夫,又因将母家治罪,不曾颁示,唆使其夫,以致恶乱已极。近将其伊逐回母家,伊毫无畏惧,忿然而去,甚属可恶,亦不可容于盛世……令庶人允禩妻自尽,仍散骨以伏其辜。散骨谓扬灰也,一云以庶人殡殓,非邸抄之讹,则宗人府议罪如是耳。”《永宪录》上如是写,《清史编年》就断章取义,将宗人府议罪当成了雍正的谕旨,显然是有问题的。
而事实上,雍正确实是“再详酌,另降谕旨”,雍正五年的时候,当允禩允禟已经死了,雍正才真正下旨处理他们的家眷
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
康亲王崇安等奏请:将大逆不道之阿其那、塞思黑妻子正法。
奉上谕:阿其那、塞思黑,心怀不轨,乱我国家,大奸大恶,不忠不孝,造背主逆天之大罪,诸王大臣遵依国法,欲将阿其那,塞思黑之妻子正法,理所当然。从来史册中仅反叛篡逆之人则有之,而未叛之先即公然敢与君上抗据,大逆不道,无人臣礼如阿其那、塞思黑者,实自古未闻。但阿其那、塞思黑之大逆不道虽著,而反叛之事迹未彰。其妻子免于正法。塞思黑之妻逐回娘家,严加禁固。阿其那,塞思黑之眷属交于内务府总管,给与住居养瞻。
——《上谕内阁》
《永宪录》所载乃宗人府议罪时,诸王大臣等上奏皇帝对八福晋的处理意见,彼时曾将此公布于邸抄之上,但宗人府议罪不是八福晋的最终命运。而事实上雍正四年二月,雍正针对王公大臣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并没有定见,还需要考虑,所以他才说“朕本意断不将允禩治罪,此奏知道了。允禩之妻,朕再详酌,另降谕旨。”(《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一)一直到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允禩允禟等人已经亡故,他所面临的潜在的威胁已经彻底清除,他没有必要再去为难逝者的眷属,而徒招物议,使自己背上残刻之名。
结果残刻之名还是背了好几百年,唉!
由于雍正将八福晋赐死并挫骨扬灰的行为实在有些怪异,连老八老九都放过了,没有理由对八福晋如此的刻毒,即使赐死,挫骨扬灰也实在有些匪夷所思了
- 1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8-11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