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西安学校驻新疆库尔勒 招生办的,8月3号,当地部门没有出示任何证明和书面搜查令强制进入宾馆没收资料、身份证、及随身手机电脑等,说配合调查,结果配合调查后说会开出暂扣物品证明,但是由于说是下班时间,让我们下午去开物品证明,等下午去后,电脑等物品未经过任何的调查和勘察,直接说每家学校罚款5000元,然后说如果觉得多的话我们这个 价钱可以商量,
想问下这样的执法是否合法?
这样的执法怎么办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18 20:59
- 提问者网友:杀生予夺
- 2021-08-17 21:5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8-17 23:18
这样的执法严重违法了行政处罚法,先不说事实只是说程序,首先执法人员必须先出示执法证件,其次暂扣物品必须出具暂扣物品证明,再次对你们作出处罚前,必须给你们书面的处罚告知书,这是给予公民或组织申辩的权利,最后才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你们有3个救济渠道,1是到当地政府法制部门投诉,2是向处罚机关的同级政府法制部门或者处罚机关的上一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3、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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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鸠书
- 2021-08-18 01:35
这样的人真恶心,为啥收东西,又没有犯法!!
- 2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8-18 00:31
社会很肮脏,难啊,人家公务员啊,公务员懂吗,插着一对天使翅膀的恶魔懂不,什么叫“领倒”懂不,什么叫“挣府”懂不,百姓历史以来永远无奈,政治历来都那么的恶心,回去写一万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 3楼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8-17 23:53
不合法你可以向人民法院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要处罚机关自己证明自己的过程合法,而不要你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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