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的工厂与本人签有劳动合同,但工厂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购买工伤保险,劳务派遣公司买的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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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2 13:11
- 提问者网友:我没有何以琛的痴心不悔
- 2021-02-22 04:49
发生工伤的工厂与本人签有劳动合同,但工厂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购买工伤保险,劳务派遣公司买的工伤保险基数又与本人实际工资不符,这样申请仲裁所赔单位怎么确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逃夭
- 2021-02-22 06:15
从原则上说,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为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基本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是依附于劳动关系之上的关系,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从这个意义上讲,应该是由派遣单位为派遣工缴纳工伤保险,因为他们之间是劳动关系,直接用人单位与派遣工之间只是使用关系,事实上我国的劳务派遣也是这么做的。但是这样做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92条也对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作出了规定。可见,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的是一种法定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在连带责任下,被派遣劳动者既可以请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赔偿其遭受的损失,也可以请求两者其中任何一者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顺祝你2016幸福快乐。
《劳动合同法》第92条也对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作出了规定。可见,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的是一种法定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在连带责任下,被派遣劳动者既可以请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赔偿其遭受的损失,也可以请求两者其中任何一者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顺祝你2016幸福快乐。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2-22 07:23
1、《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常见组织是: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2、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这个问题上应摒弃过去的临时工、短期用工等过时观念,对劳动者一视同仁。
3、年龄在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受雇于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下从事劳动,并从中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可以认定为劳动者。
4、退休人员、非全日制的学生、未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不视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与服务的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应签订劳务协议,购买商业保险。
5、综上,与临时工签订劳务关系是“有风险的”。
6、如果使用临时工,可以通过正规的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否则临时工和长期工都是劳动者,需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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