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应记入应交税金的,可是我看见我公司的会计师把这个记入其他应收款帐户,这样可以吗?
答案:6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9 08:58
- 提问者网友:聂風
- 2021-04-08 14:59
会计方面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4-08 15:19
当然可以了.
原则上,个人所得税应该由个人承担.企业只是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它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无关,所以不是企业承担的税金,可以不计入"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原则上,个人所得税应该由个人承担.企业只是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它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无关,所以不是企业承担的税金,可以不计入"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4-08 21:58
有这种情况。
- 2楼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4-08 20:30
如果你公司在发工资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而后发现有误,再做会计处理时,就可以这样处理,这部分个人所得税需要由个人补交。
- 3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4-08 19:04
我想是你自己看错了,代扣个人所得税记入“其他应交款”,而不是“其他应付款”。
- 4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4-08 17:55
可以的这是视当时情况而定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5楼网友:平生事
- 2021-04-08 16:24
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也仅仅只是个人承担的(当然也有公司承担的,这不属于现在讨论范围),公司也仅仅只是一个代扣代缴人而矣,所以我个人认为也没有必要放到“应交税金”中,而只需要放到“其他应付款”中即可。。因为这也仅仅只是一个中转科目而矣!!
我现在也一直是这样做的,也没有看出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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