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某人。如果不知道他的详细住址。是不是就不能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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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16 18:35
- 提问者网友:骨子里的高雅
- 2021-11-16 10:05
到法院起诉某人。如果不知道他的详细住址。是不是就不能起诉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11-16 10:44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起诉的条件,要求要有明确的被告并记明被告的住所,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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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11-16 11:56
我只知道我要起诉的人年龄,生日,手机号码,微信号,知道那个城市,哪个区,可以起诉吗
- 2楼网友:归鹤鸣
- 2021-11-16 11:33
很难,要起诉 最起码的要有 名字 身份证号 住址 不知道他住址他父母兄弟姐妹或他老婆娘家的什么都可以,但没有身份证号就不成了
你或可以通过手机号码查下他的登记资料 如果是不记名的,就要想其他的办法了
你或可以通过手机号码查下他的登记资料 如果是不记名的,就要想其他的办法了
- 3楼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11-16 11:26
知道名字,居住的村庄了,就说明有明确的被告,加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的审理范围,受他管辖,如果你是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人,就构成提起诉讼的条件。你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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