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当月就必须办理社会保险么?没有6个月的试用期么?
答案:4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9 04:09
- 提问者网友:杀生予夺
- 2021-03-28 11:27
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当月就必须办理社会保险么?没有6个月的试用期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十鸦
- 2021-03-28 13:04
用的我应当从用工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3-28 15:10
劳动关系成立之月,单位就应给员工缴社保。所以试用期也要缴社保。
- 2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3-28 13:43
试用期内也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从第二月开始,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如果你六个月未签订的话,其中五个月要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的。
- 3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3-28 13:17
试用期本身就包括在劳动合同内,因此,无论约定的试用期有多长,都需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为了少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不惜采取试用期6个月过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并非不可以,但由于那时再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且还要为员工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岂不是既丢了芝麻,又丢了西瓜?!
为了少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不惜采取试用期6个月过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并非不可以,但由于那时再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且还要为员工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岂不是既丢了芝麻,又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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