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了出租房款一千七百块欠,现在走了,房东要是报警,我会有事吗?
答案:4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1 12:22
- 提问者网友:自食苦果
- 2021-04-01 04:24
我欠了出租房款一千七百块欠,现在走了,房东要是报警,我会有事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甚了了
- 2021-04-01 05:21
如果当事人欠房东租赁费一千七百元,现在走了,房东去报警,公安机关是不能受理的,当事人不会有事。
这是因为该案是典型的经济纠纷,不属于治安或者刑事案件,不是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不能插手经济纠纷案件。
房东应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是因为该案是典型的经济纠纷,不属于治安或者刑事案件,不是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不能插手经济纠纷案件。
房东应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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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4-01 06:43
这就是缺德行为。报警警察会管的。最好这辈子别让房东碰到。丢人现眼的
- 2楼网友:长青诗
- 2021-04-01 06:04
缺德
- 3楼网友:平生事
- 2021-04-01 05:47
【1】欠了出租房款一千七百块欠,现在走了,房东不会报警,因为这是经济纠纷,警方不介入经济纠纷的。
【2】房东是有房客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房东在乎房客拖欠的房租,
一般情况下,会带着证据去房客户籍所在辖区法院起诉房客的,
要求房客还款1700元。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房东是有房客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房东在乎房客拖欠的房租,
一般情况下,会带着证据去房客户籍所在辖区法院起诉房客的,
要求房客还款1700元。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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