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签合同,但合同内需填写的部分均为空白,只让我在乙方处签字盖章,这样的合同是否违法?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0 18:22
- 提问者网友:绫月
- 2021-03-09 17:28
要我们签这种合同内容全是空白的合同,只让我们在“劳动者基本情况”中的“乙方(劳动者)姓名”等和合同结尾部分的“乙方(签字)”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两份全部由公司保管!请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法?我们所被迫签订的这两份“劳动合同”是否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持有这两份由我们签字的合同,是否可以再空白处随意填写内容?以后公司是否可以拿着这份他们随意加改内容的合同对我们不利?整个合同就只让我签字并且盖章,而且日期都不能填写上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3-09 17:40
你好,合同性质肯定是违法的,需要将其空白处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补充完整。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3-09 18:33
1、合同应双方同时签字盖章
2、如不能同时,那方在先都是一样的。
3、合同注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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