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第一次做的伤情鉴定为轻伤,后来地区公安局做的是轻微伤,受害人不服,第三次到省公安厅做了第三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5 00:12
- 提问者网友:佞臣
- 2021-03-14 07:08
县公安局第一次做的伤情鉴定为轻伤,后来地区公安局做的是轻微伤,受害人不服,第三次到省公安厅做了第三次伤情鉴定,结果为,无法进行伤情损害鉴定。请问到底鉴定结果参照那次的鉴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3-14 08:17
伤害发生时 第一次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3-14 10:25
如果你们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依据鉴定技术的规定,如果是神经损伤,须在三个月后才能做最终的伤情鉴定结论。 如果最终的伤情鉴定结论为轻伤,派出所仍然要将犯罪嫌疑人拘留,直至法院判刑。 在法院判刑前,你可以刑事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即使将来鉴定为轻微轻,你们现在垫付的医疗等费用,也筏贰摧荷诋沽搓泰掸骏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不用自己贴。
- 2楼网友:鱼忧
- 2021-03-14 09:25
都可以参照,按时间最早的也只能算轻伤,结果最重的也就是轻伤,随着时间的推移伤势渐渐减轻到最后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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