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采光权?哪位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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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02 10:58
- 提问者网友:不要迷恋哥
- 2021-10-01 22:30
如何维护采光权?哪位晓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怙棘
- 2021-10-01 23:27
【1】根据《物权法》第89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筑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和日照。
【2】县里开发建高拟定28层,离你家19、81米,开发商没有经过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是个违章建筑。
【3】去开发商那里,给开发商主要负责人本人录音,证明确实是离你家距离19、81米,要盖28层。
【4】你可以向环保局投诉。如果盖起来28层楼,影响相邻建筑采光,日照。
【5】你可以向建筑规划部门投诉,让开发商参加建筑物图纸审批。
【2】县里开发建高拟定28层,离你家19、81米,开发商没有经过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是个违章建筑。
【3】去开发商那里,给开发商主要负责人本人录音,证明确实是离你家距离19、81米,要盖28层。
【4】你可以向环保局投诉。如果盖起来28层楼,影响相邻建筑采光,日照。
【5】你可以向建筑规划部门投诉,让开发商参加建筑物图纸审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10-02 02:36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的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近年来,因“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2007年10月1日起,《物权法》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目前,就侵犯采光权还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由于对采光权的侵害不仅体现在对物权的侵害上,还可能导致健康权、身体权、人格权以及其他权利被侵害,因此,采光权侵权实际上是多重侵权的综合,赔偿内容应当包括: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
- 2楼网友:旧脸谱
- 2021-10-02 01:48
你好,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从维权主体而言,房屋出售前的房屋开发商,房屋所有权人或虽未取得房产证但已经完成付款的购房人,房屋的承租人均可以作为采光权维权主体。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造成侵权的建筑物是否获得行政部门的审批不是决定该建筑物所处位置及高度构成对业主侵犯采光权的法律要件.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才是业主被侵犯采光权的关键。采光权侵犯的认定往往由于专业知识的问题需要实施专业鉴定。两栋房屋建筑是否属于同一项目不是决定是否构成侵权的依据。但是对于同时开工建设的两栋建筑物或业主在购买涉案建筑物时已经产生遮挡效果的建筑物已经存在的,产生的一栋对另一栋阳光的遮挡,因为业主在入住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存在,因此不能构成对采光权的侵害。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 3楼网友:忘川信使
- 2021-10-01 23:37
所谓采光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平等互助、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目前采光权作为相邻权的一种进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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