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伤鉴定算是走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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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5 04:00
- 提问者网友:呐年旧曙光
- 2021-02-24 14:03
做工伤鉴定算是走劳动仲裁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轻熟杀无赦
- 2021-02-24 14:44
劳动仲裁期间能算工伤认定申报,可以不算工伤认定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劳动仲裁是属于需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结论的情况,所以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劳动仲裁是属于需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结论的情况,所以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2-24 18:22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行政程序,不是劳动仲裁。
等你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再走劳动仲裁程序。
- 2楼网友:鱼芗
- 2021-02-24 18:12
不算,两回事
工伤鉴定在社保局,是工伤认定后,在伤势稳定后进行的。鉴定后按工伤等级由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劳动仲裁是和单位有劳动纠纷,职工本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的
如果对工伤保险补助金或者鉴定等级有异议,去社保局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对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造成费用无法报销产生纠纷,本人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3楼网友:轮獄道
- 2021-02-24 17:12
可以。
- 4楼网友:不甚了了
- 2021-02-24 16:53
工伤鉴定、劳动纠纷仲裁虽然属于一个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部门的事情,但是工伤鉴定、劳动纠纷仲裁并不是一件事情。
一、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发生工伤事故后,有单位(单位不同意的有个人)向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部门申报工伤,然后有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认定工伤,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进行工伤等级鉴定。
二、工伤赔偿
依据工伤鉴定等级,工伤者已经是在交纳工伤保险基金期间的,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者的医疗、护理、工伤赔偿等费用;如果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基金的,就有单位支付工伤者的医疗、护理、工伤赔偿等费用。
三、劳动纠纷仲裁
如果对于上述的工伤认定、赔偿,个人与单位之间有纠纷的,那么就有工伤者、单位自己向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局申请劳动纠纷仲裁,或者直接线单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
向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局申请、进行劳动纠纷仲裁的,那就是劳动纠纷仲裁。
- 5楼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2-24 15:26
劳动关系一经确认就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时间长了,仲裁时效会出现问题。 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
一、工伤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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