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时候可以提我儿子向法院提起诉讼,与其父亲断绝关系,并且不承担其父亲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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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14 00:23
- 提问者网友:夢醒日落
- 2021-04-13 12:41
我与我前夫是在我儿子十个月的时候离婚的,当时我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考虑到我前夫的经济状况很一般,为了孩子的教育和生活着想,我们协议后,在协议书上写明,孩子跟着我姓,但是不要求我前夫承担抚养费用.但是离婚到现在,我前夫从未向我提出看望孩子,也没承担一分钱的抚养费用.抚养责任不尽就算了,连基本的探视他都做不到.而我现在找到一个男朋友是外地人,他没结婚,条件也很好,我想把孩子带到外地去,但是朋友提醒我,就算我前夫没有尽到抚养责任,但是他老了以后如果没有自理生活的能力,我儿子一样要承担他的赡养责任.虽然道德责任上我儿子是应该赡养他,但是我和我儿子都不想理他,觉得他没人性,那我应该怎么做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4-13 13:03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资料,我的见解如下:
1,法律规定父子关系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律不承认父子双方以任何形式作出的所谓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此类约定一律无效。
2,父母离婚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你跟你前夫离婚之后,你的前夫依旧是孩子的父亲。这种关系不会因为诸如没有行使探望权尽抚养的义务而消失。所以,你朋友说得对,“老了以后如果没有自理生活的能力,我儿子一样要承担他的赡养责任”,而且是必须承担!
3,如果真要解除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使之在前夫老了之后不用尽赡养义务。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通过收养从而拟制血亲,只有这样他们之间的父子关系才能在法律上得到解除。
4,注意!!收养必须合法有效方能产生有效收养。关于怎么样才能形成有效收养,问题有点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解决。欢迎追问。
5,从道义角度上多说一句:父亲在坏,终究还是父亲。血缘上的联系,你一辈子都改变不了。如果能比采取此极端措施,建议不要采取。
(知识有限,回答难免有瑕疵,欢迎指正。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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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04-13 13:47
你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在这个问题上我很理解你的感性认识,这也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尊重孩子的选择吧,等孩子长大了慢慢的去理解,现在先不要考虑这些问题,除了给自己增加无谓的心理负担。路是人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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