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偿权纠纷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4 05:55
- 提问者网友:骨子里的高雅
- 2021-02-23 20:54
10年我在深圳用捷信的分期买了部手机,价格4600.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还了,第四期的时候由于去其他地方有事,迟了几天还款,业务员那个态度极其恶劣,所以我到现在都没还了,只还了三期,现在收到法院传票,上面金额是2900.利息500+.滞待金500+.加起来差不多4500.我想问下如果我不出庭有什么后果?输了会怎样?传票上写的必须到庭。分少,知道的麻烦告诉下。求高手回答,没多少分,全给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2-23 22:31
应当出庭,讲清自己理由,并就利息、滞待金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意见;
如果不出庭法庭只会缺席判决,其结果可能对你更不利。
如果不出庭法庭只会缺席判决,其结果可能对你更不利。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2-24 00:05
追偿权纠纷包含两神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
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只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清偿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即可取得对债务人的偿还请求权,即追偿权。根据《担保法》第31条的规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理论上将保证人的这种权利称之为保证人追偿权,《担保法》的这一规定是明确赋予保证人的。至于物上保证人也同样享有追偿权,《担保法》第57条规定了第三人作抵押人时对债务人享有的追偿权,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第三人作出质人时的情况。另外,担保法司法解释特别规定将保证人的追偿权同样赋子承担了过错赔偿责任的尤效担保的担保人,开了过错责任可以追偿的先例。因此,担保人的追偿权成为保证人、物上保证人以及无效担保人均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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