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2009年8月15日被人打成手腕部粉碎性骨折,法医初次鉴定为轻伤,并注明3个月后复检,三个月后我们拿公安机关开的委托书去复检,法医说要等到手上的钢板去掉后才能复检,我母亲今年65岁,如果钢板2年后才能去掉,才能做鉴定吗?法医的说法是否合理、我们的案子什麽时候才能进行?
手腕粉碎性骨折手术后三个月 内固定没去 是否可以做轻重伤复检鉴定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17 17:40
- 提问者网友:送舟行
- 2021-07-17 05:3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余生
- 2021-07-17 07:12
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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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夜余生
- 2021-07-17 07:47
我和你的情况一样我也是去做伤情的时候法医说要等到内固定去处后才能做!我要等出去后再做要等到一年以后我去资讯律师!律师说可以做!因为打我的那个人比我有钱我怀疑做鉴定那的人一定是收了他们的钱才一拖再拖的我国的法律在这上面给执行单位的权利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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