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店面转让,但是对方没一次付清给我打的欠条,欠条是这样写的,河阳路东段177号房租转让,博雅装饰店
答案:3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02:37
- 提问者网友:临风不自傲
- 2021-02-18 05:39
我店面转让,但是对方没一次付清给我打的欠条,欠条是这样写的,河阳路东段177号房租转让,博雅装饰店,共五万肆千元整,已付三万元整,剩下月底31号付清, 卢有 2014 年 3月 15 日 请问中间对方出现变更,他如果不要了我不同意法律上是允许还是不允许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2-18 06:18
如果你们双方已经签字确认的话,这个转让协议就已经生效的。到了月底,对方如果不付余款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02-18 07:53
协商不成时可以诉讼
- 2楼网友:忘川信使
- 2021-02-18 07:21
广州律师:完全可以上法院,会赢得,必要时委托律师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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