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信息:男 43岁 山东 烟台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等):
本人路遇交通事故,造成左脚踝骨骨折(注:右腿是小儿麻痹后遗症,肢残三级)行走及站立功能均由左腿完成。)对方全责,经过半月治疗后出院,但由于我情况特殊不能下地行走日常生活均在床上进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医院是否能给开出院后护理证明,若行如何写?谢谢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医院是否能给开出院后护理证明,若行如何写?谢谢
脚踝骨折出院后仍需护理的医院证明如何写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0 23:29
- 提问者网友:佞臣
- 2021-02-20 08:4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2-20 09:05
一般医院是不会给你开需要陪护或加强营养的证明,除非你跟人家很熟。医生一般也不愿意担这样的责任,毕竟涉及到赔偿的问题嘛。我建议,如果医生不给你写需要陪护,你可以让他写建议多长时间下地,你要是跟医生这么说的话,医生可能会说得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但是你只要好好说说自己的难处,医生一般会给你写 建议骨折愈合前禁止负重行走,我觉得不能下地行走已经能说明一定的问题了,下不了地之前都得在床上,当然得人照顾啦。我说的是一般情况啊,要是医生直接给你写了,那不就更好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2-20 09:23
这个问题你可以直接咨询我我比较了解这方面 我的微信号:lovehhqd饲补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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