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一年到期,没有再签,但是合同中有这项内容....是否是说他们不找我签 要辞退我只需要30天口头通知,,另外我百度查找相关信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上班,视为双方按照原待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与我的劳务合同这项矛盾吗 应该怎样做比较合法,而且保证我的权益。
合同中有自动续约是否合法?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5 04:35
- 提问者网友:我一贱你就笑
- 2021-02-24 11:15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有枢
- 2021-02-24 12:14
自动续约并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自动续约的条款不能被认为是合法的劳动合同订立行为,用人单位据此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到期第二个月起支付两倍的工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谓的书面劳动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一)存在书面合同。法律上书面的范围不仅仅是指纸质,电子形式的合同也行,如电子邮件。但是由于电子形式容易被修改,不太可靠,一旦发生争议,需要对合同的真实性进行讨论,枉费功夫,所以推荐使用纸质的劳动合同。
(二)存在签订行为。签订是对劳动合同条款的认可。纸质的劳动合同上,双方要签字盖章,而电子形式的合同中,表示认可的语句和发出该语句的行为,也是签订。
(三)存在法定条款。《劳动合同法》中对于法定条款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就是其中一项。其他比较重要的还有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
贵公司所采取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没有异议合同自动续签。这一做法使得续签的劳动合同没有单独的书面版本,没有单独签订的行为,其劳动合同期限也缺乏明确的约定。不符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不应当视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谓的书面劳动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一)存在书面合同。法律上书面的范围不仅仅是指纸质,电子形式的合同也行,如电子邮件。但是由于电子形式容易被修改,不太可靠,一旦发生争议,需要对合同的真实性进行讨论,枉费功夫,所以推荐使用纸质的劳动合同。
(二)存在签订行为。签订是对劳动合同条款的认可。纸质的劳动合同上,双方要签字盖章,而电子形式的合同中,表示认可的语句和发出该语句的行为,也是签订。
(三)存在法定条款。《劳动合同法》中对于法定条款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就是其中一项。其他比较重要的还有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
贵公司所采取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没有异议合同自动续签。这一做法使得续签的劳动合同没有单独的书面版本,没有单独签订的行为,其劳动合同期限也缺乏明确的约定。不符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不应当视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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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2-24 13:24
可以。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情况外,用人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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