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开票问题??
- 提问者网友:浪荡绅士
- 2021-06-03 22:24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6-03 23:41
- 1楼网友:鱼芗
- 2021-06-04 02:02
- 2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6-04 01:57
开票就是“开发票”的简称,发票是具以结算价款的凭据。
让医药公司按照你定的价格给药房开发票,然后从你的代理费中将差价扣回就可以了,医药公司一般是不会反对的(挣钱才是硬道理)。
详见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能也是偻主本人提问的)
http://wenwen.soso.com/z/q165402803.htm
- 3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6-04 00:57
2006年,药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今年,为保障市民用药环境,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执法力度,推出一系列措施保障市民安全用药,其中一项就是建立“谁开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浙江省去年共完成药品抽检13079批,其中在监督抽验的基础上,针对性监督抽验11866批,不合格2356批(假药78批),不合格率为19.9%。同时,全省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27万起,移送司法机关116起,逮捕29人。
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药品监管的重点是流通渠道。地下药品交易屡禁不止,主因是药品购销已形成“地下链”。其中药贩子是第一环,承担“收购”任务。药贩子以极低价格收药以后,再通过非法渠道以低价返回市场,或者把药交给上线的“收购商”,或者自己摆摊售卖。
省药监局为规范药品、药械流通秩序,建立了“谁开票谁负责”的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并对挂靠经营、出租柜台、药品采购渠道进行清查治理。也就是说,所有药品流通的经办人,都必须签订责任制,一旦药品流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药监部门将首先从这个责任人处查起。
同时,对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三类高风险品种产品生产企业,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严防特殊药品(精神类、麻醉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 4楼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06-04 00:41
你既然懂药品进医药公司放,又何必来问销售开票?
大药房属零售终端,医药公司属配送。大药房要先在你放药品的医药公司有档案备案,医药公司的销售部门才能按那个大药房的行头开票,转账或者现金。当然你作为厂品代理,自己去医药公司找终端销售部或者能开票给那个大药房的部门,看每个公司的不同取的名字自然也不同。开票价就是你愿意开给药房的价格,但是要能过医药公司的电脑。也就是在你供货价的基础上能保障医药公司的配送点(看每个公司的要价,6-50个点不等),这样医药公司的业务员就能开票,提货出来后你就自己送去给大药房吧。简单讲就是这个过程。
所以,大药房说的开票,是你去医药公司开票买这个药,但是开票的行头(客户名称)要是这个大药房。医药公司业务员开给这个药店的价钱就是开票价,一般是按最低点开的,供大药房的价格稍微要低点。如果医药公司业务员允许你倒挂销售,那么开你承诺给大药房的价钱也未尝不可,当然后期的补差返利你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