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8月7号购买的MP3,回去下了一次歌,就无法下载了,于9月5号拿去泸州摩尔玛商场,要求退换货,营业员态度之恶劣,还说是我个人运气差,后盖有点划痕(也不确定是我弄的,还是机子本来就属于翻新机),后来我同意保修,当时那营业员并在发票上书面承诺,一个月内再有问题,包换新机。
9月21号我才收到他们给我保修回来的机子,10月13号,就又无法下载或者内存无法读取,当时接待的我是另个营业员,死活不给我换机,诸多推脱。
试问,这一个月承诺应该是从我取到机子9月21号,使用的时候算起,而不是9月5号送修的时候算起,因为中间两个周时间机子没在我手里,是在售后,现在很明显就是他们的责任,昨天打了12315,消协说,如果这方不能给我处理好这件事情,就由他们出面。
我现在不是想换机了,而且是要求退货,赔偿我经济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