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刘某之间有一债权债务关系,刘某欠王某5万元到期未还,刘某拒绝偿还。现王某得知张某欠刘某5万元,也已到期,对此王某可以行使()。A.撤销权B.代位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7 07:44
- 提问者网友:星軌
- 2021-03-06 20:32
1.[单选题]王某与刘某之间有一债权债务关系,刘某欠王某5万元到期未还,刘某拒绝偿还。现王某得知张某欠刘某5万元,也已到期,对此王某可以行使( )。A.撤销权 B.代位权 C.不安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3-06 21:30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有损于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本题中刘某怠于行使自己对张某的债权,因此其债权人王某可以行使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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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3-06 21:49
对的,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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