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是在一家具厂的一名喷油工,我在2009年3月25号进厂,应我老婆要回去生小孩要回去,就为这件事我和老板谈过,老板也同意了我的要求。到2009年8月20辞工到9月20离职。
我一个月工资保底是1300元,超过保底任外还记件,我到10月20号才拿到八月份的工资,应为我们厂是从1号拖欠工资到20号。
我在这个厂的5月,6月,7月,都是那保底。但是在8月,9月,我的记件工资都超过保底,厂家说要扣掉我5月,6月,7月的保底工资算770的最低工资算,从我9月的工资里面扣,一个月530元。那是就3个月要扣掉我1590元。我9月份的记件工资是1554元。厂家说还差几十元就算了,我没同意然后我就找到我们车间的主管跟他说这件事,他就和我去找老板谈。后来他们就没有扣。给我9月份算1300百的保底算给我。但是我9月份20天就做了1554元钱他们给了我20天1300元的保底算一天43元20就是860元给我。这样算是不是违反劳动法。请各位好人平平理。给我提提意见。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