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是怎样规定的?
答案:3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18 13:50
- 提问者网友:轻浮
- 2021-05-18 05:54
我妈在一个服装厂工作了8年了,现在不在那儿干了,服装厂是不是应该补偿?是不是应该一次性付多少钱啊?劳动合同法是怎样规定的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西岸风
- 2021-05-18 06:43
首先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不干的,如果双方协商好了不存在补偿问题。并且原因不同是有不同的补偿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5-18 09:38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从2008年1月1日起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在劳动合同,如果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工资,如果你们双方没有签订有,就可以以此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社会保险,及经济补偿金.
- 2楼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5-18 08:10
一般城市社保的规定都是城市户口缴纳五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农村户口缴纳两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您母亲的情况应该不属于职业病,应该有别的原因。另外,公司是否与你母亲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申请病假,根据病情,有不同的医疗期!工作不容易找,建议先休医疗期。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