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离职后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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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1 14:43
- 提问者网友:辞取
- 2021-02-11 11:22
江山市离职后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2-11 11:41
需要离职证明、户籍证明等资料,具体请咨询江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根据江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
二、办理提取程序
1、职工本人到中心领取、填写《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单位在《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加盖整套财务印鉴→持《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银行资金转账。
2、破产、解散、注销的单位,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持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三、提供材料
5、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单位未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单位调令、调入单位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证明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可提取帐户内所有余额。
6、非本市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可提取帐户内所有余额。
根据江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
二、办理提取程序
1、职工本人到中心领取、填写《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单位在《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加盖整套财务印鉴→持《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银行资金转账。
2、破产、解散、注销的单位,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持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三、提供材料
5、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单位未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单位调令、调入单位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证明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可提取帐户内所有余额。
6、非本市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可提取帐户内所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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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2-11 14:50
只要满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那么在正常工作日就可以去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 2楼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2-11 14:20
江山市,浙江省衢州市代管县级市,所以根据《衢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所要求的材料:
1. 职工本人到中心领取、填写《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单位在《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加盖整套财务印鉴→持《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银行资金转账。
2. 破产、解散、注销的单位,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持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3. 职工在提供加盖财务印鉴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领取的,还需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提取人本人建行或工行活期存折账号或卡号的同时,还应当根据不同提取用途,再分别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1年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可提取帐户内所有余额。
(2) 非本市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可提取帐户内所有余额。
- 3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2-11 13:04
你好!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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