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领了十几个人到我家打人,我和爷爷被打伤,报了警,警察到时,打人的都跑掉了。在派出所,邻居家死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8 10:08
- 提问者网友:谁的错
- 2021-02-08 04:40
不承认,我们没有打人的直接证据,只有打人者逃跑时的照片,但有目击者,可目击者怕得罪人也不太愿作证。他家有人在司法部门工作,怀疑与派出所通了气,警察对我们态度很不好,甚至有点横,爱理不理的,把人凉在一边,直到家人发火了,他们才开始做笔录,但我们感觉结果肯定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怎么办啊?果然串通一气,结果只能不了了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2-08 05:45
以牙还牙!你们也去打一场!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2-08 08:11
这种情况建议你尽可能的去搜集证据 也可以找督察 督察可以帮你们 你要觉得公安局不帮你们和犯罪嫌疑人串通一气 你可以去法院 最主要的是你说的是真的 并且只要你有充足的证据 就可以了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2楼网友:鱼芗
- 2021-02-08 07:23
这事可大可小,你和爷爷赶紧的去医院开一个验伤证明,留下最直接的证据。现在这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派出所只管治安,笔录的作用只是作为以后庭审的备案,如果你们打得不是很伤一般派出所都只会劝私下和解,事情闹不大。如果到医院拿了证明伤得很重,就可以提起治安处罚和进入司法程序,也就是可以一个人名义提起司法诉讼,你看看治安处罚条例以下几点。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理论上是这些,最重要的还是你和爷爷伤得重不重,后边的你就不要急了,一旦被提上司法程序证人证言证物就叫警察去办吧,快去验伤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
- 3楼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2-08 06:34
这事可大可小,你和爷爷赶紧的去医院开一个验伤证明,留下最直接的证据。现在这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派出所只管治安,笔录的作用只是作为以后庭审的备案,如果你们打得不是很伤一般派出所都只会劝私下和解,事情闹不大。如果到医院拿了证明伤得很重,就可以提起治安处罚和进入司法程序,也就是可以一个人名义提起司法诉讼,你看看治安处罚条例以下几点。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理论上是这些,最重要的还是你和爷爷伤得重不重,后边的你就不要急了,一旦被提上司法程序证人证言证物就叫警察去办吧,快去验伤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 赞同
0| 评
去把别人打一顿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