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成立应具备哪些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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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27 09:36
- 提问者网友:美人性情
- 2021-11-26 20:21
遗赠成立应具备哪些要件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11-26 20:58
为大家介绍遗产继承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对本文进行点评,欢迎阅读.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的法律行为。《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 遗赠成立应具备的要件: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须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须合法。 3、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并且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十九条明文规定的。 4、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5、受遗赠人应当明确表示接受遗赠。《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相关咨询: 奶奶有3个儿子,现奶奶在世,爷爷去世,一套两居室给了大儿子,三儿子卖掉一套奶奶名下的平房后买的新房,二儿子的平房拆迁(公房,房在二环内),此公房承租人是二儿子,房本户主也是二儿子的名字,十几年前是由奶奶名下的一套房拆迁后分给二儿子,但未曾立协议或遗嘱等,现在房子拆迁,大儿子和三儿子有没有权力分割这套房,或者奶奶有没有权力收回这套房? 律师解答: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1、二儿子是该公房的承租人,该房屋拆迁时,只有与其共同居住的人为拆迁安置补偿对象,有权获得补偿。 2、大儿子和三儿子都有自有房屋,也不与二儿子共同居住,应该没有权利获得公房拆迁的补偿。 3、为全面了解案情,建议你来电详细咨询。 九问律师网泰州遗产继承律师点评: 遗产的继承人,继承顺序及谁有资格继承等专业性问题,每位律师都会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毕竟每个当事人遇到的法律纠纷问题不同,因此,涉及到遗产继承纠纷类的问题,还是需要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解决会比较有保障。 如果您感觉这篇文章对您有用,您可以收藏本篇文章,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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