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请问一个公司股份的问题
答案:6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0 13:43
- 提问者网友:山高云阔
- 2021-04-10 03:35
我是一个小公司的会计人员,公司股份原由老总和他另注册的一个公司组成,现在老总想将其股份转让在我和公司其他三个经理名下,我们不出资。但我觉得有问题,但又说不出来风险在哪里?老总说是年终按股份分红,但做了几年会计根本就没分过红,我是怕把自己套进去。请教懂法律的朋友给解答一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4-10 04:59
按道理来说,公司股东必须要出资的,你们老板说不要出资,这算是股份赠予。所以最好能有个股份赠予协议。如果没有,那么可能存在一种风险。那就是日后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发现公司资本不实,需要股东按股份充实资本,到那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们的股份是赠予的,那么你就需要补缴出资。
PS 你作为会计应该很清楚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充实啊。
PS 你作为会计应该很清楚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充实啊。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过活
- 2021-04-10 09:26
你介绍的情况不详细,只能简单说明.一,法律规定一人只能设立一个有限公司,可能老板只是要你们顶个名字,以避开法律,这没什么.二,不知你们是有限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如果是后者,一旦企业破产,你们的家产是要还债的.三,你们可要求分红,否则就起诉.
- 2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4-10 07:59
那是好事啊,可以要求那老总签订个股份赠与协议(避免他反悔),那就万事大吉了,不用出资又能分红。何乐而不为?祝您好运!
- 3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4-10 07:43
您好。股份公司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在股份公司里的地位即权利和义务,权利包括分红和知情权,义务最重要的是承担相对应的公司经营风险包括破产还债,这是最麻烦的。小心为秒。
- 4楼网友:等灯
- 2021-04-10 07:12
根据你的表述,老总这就是将公司股份无偿赠与给你们,真有天下掉馅饼的事吗?
- 5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4-10 06:32
如果有遗产,则由继承人用继承财产份额偿还,因为父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需要用继承的女儿遗产偿还贷款,多出遗产的部分不再偿还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