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不拿户口本能办离婚证吗
答案:5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4 15:49
- 提问者网友:杀生予夺
- 2021-04-13 17:39
女方离婚不拿户口本能办离婚证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4-13 18:39
你好,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需要户口本,只需要有结婚证和离婚协议,就可以,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舊物识亽
- 2021-04-13 21:32
不能
- 2楼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4-13 20:48
不能
- 3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4-13 20:33
分居半年,自动离婚
- 4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4-13 19:52
不可以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才能办理。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用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