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了一个住宅,开发商每户都给分摊了部分面积,问开发商分摊的面积是干什么的?开发商答复是给物业准备的办公室,请问物业的办公场所是由业主提供吗?
没有看明白,怎么第一条说是应该分摊,第二条说的是又不应该分摊,业主到底是应不应该分摊啊?
物业管理的办公室应该是业主提供吗?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1 11:11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2-10 16:5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2-10 17:04
物业的办公场所是由业主提供的。物业公司就像我们自家请的保姆,请来了保姆自然要给人家安排住的地方,所以开发商的操作是没有问题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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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2-10 20:09
1.开发商摊分面积俗称公摊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单幢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其中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则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具体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漏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按照规定,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用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以及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不计入公用建筑空间。
2.物业的管理用房是由建设单位(开发商)按规划要求配置,而非业主(业委会)提供。配置比例各地区都不相同,上海0.3%、天津0.3-0.4%、江苏0.7%,它的使用仅限于小区管理服务。在规划申请时必须注明,物业公司进驻时必须交接验收,并由政府房地部门登记备案。在初始产权登记时登记为物业管理用房,但不发给产证。
- 2楼网友:青尢
- 2021-02-10 19:52
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形式的建筑,如果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必须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物业管理用房!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 3楼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2-10 18:34
应该由物业来确认原因,至于处理如果不是你公司的问题那就让物业去处理吧,他会找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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