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将场地出租,合同三年,共计12万元。款全部收回。
我公司计划每年按4万元确认收入,并且每年按4万元开具发票。
现在对方要求我们,一次性开具12万元的发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地税税款,如何处理,是一次性计入今年吗,全部收入也一次性计入今年吗,
如果全部计入今年,产生很大的所得税,
还是如何处理此帐,并且符号税法规定。
另外对方提出的一次性开具发票,是否合适,
我公司将场地出租,合同三年,共计12万元。款全部收回。
我公司计划每年按4万元确认收入,并且每年按4万元开具发票。
现在对方要求我们,一次性开具12万元的发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地税税款,如何处理,是一次性计入今年吗,全部收入也一次性计入今年吗,
如果全部计入今年,产生很大的所得税,
还是如何处理此帐,并且符号税法规定。
另外对方提出的一次性开具发票,是否合适,
如果将场地出租后,不再提供后续服务,应将三年的租金收入12万元一次性确认为收入,同时缴纳各项税款
如果将场地出租后,还提供后续服务,应将三年的租金收入12万元分年度确认为收入,但各项地税税款需按12万元计算并一次缴纳,为和收入相配比,可以挂账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