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自由恋爱的,但爱人父母不同意,我们又有了女儿,我远在西藏爱人又回家了…之间出了点矛盾,现在爱人父亲要告我…我犯法了吗?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6-07 13:56
- 提问者网友:遮云壑
- 2021-06-06 19:07
07年认识爱人时实际89年19岁但身份证是91年17岁,首先我们同居是自愿的,没有强迫或其它手段等…她父亲会告我什么罪呢?强奸、欺骗…望法律知识深人士详述…特急!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6-06 20:20
首先 确保女方年龄在14岁以上,且没有采取强硬手段与之同居,且没有影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均不负法律责任, 司法机关无权干涉。所谓“非法同居”是指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而不是指犯法的行为。。所以 我想你把住两个重点就可以了。。1.是出于双方自愿的。2.没有损害第三方人的利益{指第三者} 年龄在14周岁以上。。都是没什么问题的了。。至于孩子 属于非婚孩子 只要是出于自愿 也是没什么得。。只不过 如果走不到一起 双方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费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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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6-06 21:44
最多未婚同居,还有就是抚养费问题了。不是正式单位就不要担心,正式单位最好协商解决。低调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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