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十多天了,工资没有发,一拖再拖,可以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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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3 20:09
- 提问者网友:寂寞梧桐
- 2021-02-03 01:10
辞职十多天了,工资没有发,一拖再拖,可以投诉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2-03 01:58
1、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应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因为此单位需要每月支付一次员工的工资,如果当月没有支付,那么就属于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
2、员工在离职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单位发放的工资,那么员工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
3、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员工在离职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单位发放的工资,那么员工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
3、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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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2-03 03:16
或许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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