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它对双方行为人有那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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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8 05:28
- 提问者网友:我的未来我做主
- 2021-04-07 06:02
赠与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它对双方行为人有那些要求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4-07 07:16
1、赠与合同(contract of 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2、《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2、《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4-07 10:38
价值大于20万的赠于行为是必须要赠于合同的,因为牵扯到赠于税,需要形成赠于合同。
如价值较小,我认为是每必要的。
如价值较小,我认为是每必要的。
- 2楼网友:鸽屿
- 2021-04-07 09:10
赠与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受领该财产的合同.
特征:1,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基本上是赠与行为就是赠与合同,对受赠人没什么要求,主要是对赠与人.赠与人须有行为能力,赠与物应为合法所有,并为法律允许其处分的财产.
特征:1,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基本上是赠与行为就是赠与合同,对受赠人没什么要求,主要是对赠与人.赠与人须有行为能力,赠与物应为合法所有,并为法律允许其处分的财产.
- 3楼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4-07 07:33
赠与人有行为能力,赠与物无瑕疵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受赠人如果故意重大伤害赠与人本人或家人的,赠与可以撤回,赠与人死亡的。继承人两年内有撤销权。
受赠人一般无要求,如果受赠人是公益机关如红十字会的,赠与一般不能撤销,还可以强制执行。
除非赠与人因特殊的情况经济出现严重负担一般赠与不能撤回。
赠与是诺成合同,一般以做出时成立,一般的情况交付标的物前可撤销,但是造成受赠人合理损失支出的要赔偿。特殊如公益机关,则不能撤销。
受赠人一般无要求,如果受赠人是公益机关如红十字会的,赠与一般不能撤销,还可以强制执行。
除非赠与人因特殊的情况经济出现严重负担一般赠与不能撤回。
赠与是诺成合同,一般以做出时成立,一般的情况交付标的物前可撤销,但是造成受赠人合理损失支出的要赔偿。特殊如公益机关,则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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