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难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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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友:缘字诀
- 2021-03-28 14:48
说难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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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3-28 16:06
凡说之难,非吾知之有以说之之难也;又非吾辩之能明吾意之难也;又非吾敢横失而能尽之难也(1)。凡说之难:在知所说之心,可以吾说当之(2)。所说出于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厚利,则见下节而遇卑贱(3),必弃远矣。所说出于厚利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见无心而远事情,必不收矣。所说阴为厚利而显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阳收其身而实疏之;说之以厚利,则阴用其言显弃其身矣。此不可不察也。
(1)横失:通“横佚”,放纵,无所顾忌。
(2)当:迎合,适应,与所说之心保持一致。
(3)见下节而遇卑贱:被认为品节不高而给予卑贱的待遇。
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1)。彼显有所出事,而乃以成他故,说者不徒知所出而已矣,又知其所以为,如此者身危。规异事而当,知者揣之外而得之,事泄于外,必以为己也,如此者身危。周泽未渥也(2),而语极知,说行而有功则德忘,说不行而有败则见疑,如此者身危。贵人有过端,而说者明言礼义以挑其恶,如此者身危。贵人或得计而欲自以为功,说者与知焉,如此者身危。强以其所不能为,止以其所不能已,如此者身危。故与之论大人(3),则以为间己矣;与之论细人(4),则以为卖重;论其所爱,则以为藉资;论其所憎,则以为尝己也;径省其说,则以为不智而拙之;米盐博辩(5),则以为多而交之(6)。略事陈意,则曰怯懦而不尽;虑事广肆,则曰草野而倨侮。此说之难,不可不知也。
(1)即下文郑大夫关其思言胡可伐之类。郑武公将其女嫁与胡君,本意却在于伐胡,关其思无意中道出郑武公嫁女的政治意图,由此惹来杀身之祸。
(2)周泽:交情。渥:深厚。
(3)大人:大臣。
(4)细人:小人,近侍。
(5)米盐:极言烦琐。博辩:旁征博引,滔滔不绝。
(6)交:驳杂,啰嗦。
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彼有私急也,必以公义示而强之(1)。其意有下也,然而不能已,说者因为之饰其美而少其不为也。其心有高也,而实不能及,说者为之举其过而见其恶而多其不行也。有欲矜以智能,则为之举异事之同类者,多为之地;使之资说于我,而佯不知也以资其智。欲内相存之言,则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见其合于私利也。欲陈危害之事,则显其毁诽,而微见其合于私患也。誉异人与同行者,规异事与同计者。有与同污者,则必以大饰其无伤也;有与同败者,则必以明饰其无失也。彼自多其力,则毋以其难概之也;自勇其断,则无以其谪怒之;自智其计,则毋以其败穷之。大意无所拂悟(2),辞言无所系縻(3),然后极骋智辩焉。此道所得亲近不疑而得尽辞也。伊尹为宰,百里奚为虏(4),皆所以干其上也。此二人者,皆圣人也,然犹不能无役身以进,如此其污也。今以吾言为宰虏,而可以听用而振世,此非能仕之所耻也。夫旷日弥久,而周泽既渥,深计而不疑,引争而不罪,则明割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饰其身(5)。以此相持,此说之成也。
(1)强(qiǎng):劝勉。
(2)悟:通“忤”,拂逆。
(3)系縻:羁绊,阻碍。
(4)宰:厨师。虏:奴隶。
(5)饰:通“饬”,整治,矫正。
昔者郑武公欲伐胡(1),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娱其意,因问于群臣:“吾欲用兵,谁可伐者?”大夫关其思对曰(2):“胡可伐。”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国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闻之,以郑为亲己,遂不备郑,郑人袭胡,取之。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3)。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此二人说者皆当矣,厚者为戮,薄者见疑,则非知之难也,处之则难也。故绕朝之言当矣(4),其为圣人于晋而为戮于秦也(5),此不可不察。
(1)郑武公:名掘突,春秋初期郑国君主。
(2)关其思:郑国大夫。今本伪《竹书纪年》:“周平王八年,郑杀其大夫关其思。”学者多疑之,存疑待考。
(3)邻人之父:邻家的老者。
(4)绕朝:人名,春秋时秦国大夫。晋大夫士会出亡于秦,晋人以诈谋诱之归国,绕朝劝秦伯勿遣之,秦伯不听,士会遂归晋。行时,绕朝谓士会曰:“子毋谓秦无人,吾谋适不用也。”事见《左传》文公十三年。
(5)为戮于秦:士会回到晋国后,用反间计,说绕朝和他同谋,因此秦国把绕朝杀了。事见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春秋事语》。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1)。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2)。弥子瑕母病,人间往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忘其犯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3)。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余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故有爱于主,则智当而加亲;有憎于主,则智不当见罪而加疏。故谏说谈论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后说焉。
(1)弥子瑕:人名,卫灵公宠幸的近臣。卫君:卫灵公,名元,春秋时卫国君主。
(2)刖:砍掉脚的刑罚。
(3)啖(dàn):吃。
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1)横失:通“横佚”,放纵,无所顾忌。
(2)当:迎合,适应,与所说之心保持一致。
(3)见下节而遇卑贱:被认为品节不高而给予卑贱的待遇。
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1)。彼显有所出事,而乃以成他故,说者不徒知所出而已矣,又知其所以为,如此者身危。规异事而当,知者揣之外而得之,事泄于外,必以为己也,如此者身危。周泽未渥也(2),而语极知,说行而有功则德忘,说不行而有败则见疑,如此者身危。贵人有过端,而说者明言礼义以挑其恶,如此者身危。贵人或得计而欲自以为功,说者与知焉,如此者身危。强以其所不能为,止以其所不能已,如此者身危。故与之论大人(3),则以为间己矣;与之论细人(4),则以为卖重;论其所爱,则以为藉资;论其所憎,则以为尝己也;径省其说,则以为不智而拙之;米盐博辩(5),则以为多而交之(6)。略事陈意,则曰怯懦而不尽;虑事广肆,则曰草野而倨侮。此说之难,不可不知也。
(1)即下文郑大夫关其思言胡可伐之类。郑武公将其女嫁与胡君,本意却在于伐胡,关其思无意中道出郑武公嫁女的政治意图,由此惹来杀身之祸。
(2)周泽:交情。渥:深厚。
(3)大人:大臣。
(4)细人:小人,近侍。
(5)米盐:极言烦琐。博辩:旁征博引,滔滔不绝。
(6)交:驳杂,啰嗦。
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彼有私急也,必以公义示而强之(1)。其意有下也,然而不能已,说者因为之饰其美而少其不为也。其心有高也,而实不能及,说者为之举其过而见其恶而多其不行也。有欲矜以智能,则为之举异事之同类者,多为之地;使之资说于我,而佯不知也以资其智。欲内相存之言,则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见其合于私利也。欲陈危害之事,则显其毁诽,而微见其合于私患也。誉异人与同行者,规异事与同计者。有与同污者,则必以大饰其无伤也;有与同败者,则必以明饰其无失也。彼自多其力,则毋以其难概之也;自勇其断,则无以其谪怒之;自智其计,则毋以其败穷之。大意无所拂悟(2),辞言无所系縻(3),然后极骋智辩焉。此道所得亲近不疑而得尽辞也。伊尹为宰,百里奚为虏(4),皆所以干其上也。此二人者,皆圣人也,然犹不能无役身以进,如此其污也。今以吾言为宰虏,而可以听用而振世,此非能仕之所耻也。夫旷日弥久,而周泽既渥,深计而不疑,引争而不罪,则明割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饰其身(5)。以此相持,此说之成也。
(1)强(qiǎng):劝勉。
(2)悟:通“忤”,拂逆。
(3)系縻:羁绊,阻碍。
(4)宰:厨师。虏:奴隶。
(5)饰:通“饬”,整治,矫正。
昔者郑武公欲伐胡(1),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娱其意,因问于群臣:“吾欲用兵,谁可伐者?”大夫关其思对曰(2):“胡可伐。”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国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闻之,以郑为亲己,遂不备郑,郑人袭胡,取之。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3)。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此二人说者皆当矣,厚者为戮,薄者见疑,则非知之难也,处之则难也。故绕朝之言当矣(4),其为圣人于晋而为戮于秦也(5),此不可不察。
(1)郑武公:名掘突,春秋初期郑国君主。
(2)关其思:郑国大夫。今本伪《竹书纪年》:“周平王八年,郑杀其大夫关其思。”学者多疑之,存疑待考。
(3)邻人之父:邻家的老者。
(4)绕朝:人名,春秋时秦国大夫。晋大夫士会出亡于秦,晋人以诈谋诱之归国,绕朝劝秦伯勿遣之,秦伯不听,士会遂归晋。行时,绕朝谓士会曰:“子毋谓秦无人,吾谋适不用也。”事见《左传》文公十三年。
(5)为戮于秦:士会回到晋国后,用反间计,说绕朝和他同谋,因此秦国把绕朝杀了。事见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春秋事语》。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1)。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2)。弥子瑕母病,人间往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忘其犯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3)。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余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故有爱于主,则智当而加亲;有憎于主,则智不当见罪而加疏。故谏说谈论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后说焉。
(1)弥子瑕:人名,卫灵公宠幸的近臣。卫君:卫灵公,名元,春秋时卫国君主。
(2)刖:砍掉脚的刑罚。
(3)啖(dàn):吃。
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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