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卖房子违约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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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15 06:41
- 提问者网友:绫月
- 2021-05-14 05:55
我当时是95年与买家签订了一份卖房合同,由于对方一直没有把尾款付清,所以一直没有去行政大厅过户,现在户口本一直都是我的名字,95年当时房价是8万多,买家只给了6万多,现在我不想卖了.现在房子能值20万。.不知道现在这个存在什么纠纷..希望高手指点,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摆渡翁
- 2021-05-14 07:11
要看买卖合同对违约情况的处理条款,从《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来说,没有办理房屋买卖转移登记,该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在你名下,签订买卖合同只是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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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5-14 09:20
看来最多是债权,还欠的6万多钱和利息即可。房子属物权,以登记为准。你运气不错。
- 2楼网友:duile
- 2021-05-14 08:49
根据你的情况,实际上,你可以反过来告买方未及时缴清尾款,从而违约解除合同,并要买家支付你违约金。(买卖合同里面一般会约定违约金为房价的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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