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户口!只赔偿29一天的误工费给我爸爸!我爸是泥瓦匠工资170一天,可是没合同只是按照29算,我耽误了2个月的课,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高三学生的损害,就没有赔偿吗?心里真不是个滋味
我是高三学生,被车撞到,有哪些赔偿啊?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7 06:08
- 提问者网友:一抹荒凉废墟
- 2021-01-26 12:3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1-26 13:43
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二)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3.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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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1-26 16:29
1、赔偿时间只要不超过诉讼时效就可以,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
2、如果没有致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医疗费据实索赔,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要和医嘱一致,交通费要和随诊时间对应,有住院治疗的可以按照固定标准所要伙食补助费。
- 2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1-26 15:12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侵权人的亲属因此耽误学业,更不可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本无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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