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户有什么好处,低保怎么办,低保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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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9 13:51
- 提问者网友:温柔港
- 2021-04-09 05:57
农村低保户有什么好处,低保怎么办,低保有什么作用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余生
- 2021-04-09 07:25
办理条件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我县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人均每年是2375元)。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我县非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3.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4.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5.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办理材料
农村低保申请材料
1.申请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申请书
2.户口簿、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或赡养(抚养、抚养)协议等有关法律证明
5.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土地(山林、水塘、厂矿)承包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农业收入证明
7.其他必需的有关证明
城市低保申请材料
1.户口簿、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3.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提供户主出具的人户分离的情况说明和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在当地的房屋、收入以及是否已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4.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就业的,提供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就业培训及介绍就业情况的证明;
5.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
6.家庭成员中有重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7.家庭成员中有16周岁以上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的,提供在读证明;
8.其他必需的有关证明。
办理流程
城乡低保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
2.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请的受理单位。乡镇对申请人或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不齐备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并应进行单独登记备案。(低保经办人员是指具体办理低保受理、审核等事项的村、乡镇工作人员)
3.入户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是审核低保申请的责任主体。乡镇受理低保申请后,在村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包村干部、民政所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状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根据申请人承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了解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和申请人必须分别签字。
4.民主评议
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村民委员会协助下,以村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人员要有下列人员组成:乡镇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
5.审核审批
(1)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在村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初审合格的将申请材料、入户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2)审批:县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余下全文>>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我县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人均每年是2375元)。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我县非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3.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4.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5.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办理材料
农村低保申请材料
1.申请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申请书
2.户口簿、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或赡养(抚养、抚养)协议等有关法律证明
5.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土地(山林、水塘、厂矿)承包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农业收入证明
7.其他必需的有关证明
城市低保申请材料
1.户口簿、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3.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提供户主出具的人户分离的情况说明和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在当地的房屋、收入以及是否已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4.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就业的,提供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就业培训及介绍就业情况的证明;
5.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
6.家庭成员中有重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7.家庭成员中有16周岁以上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的,提供在读证明;
8.其他必需的有关证明。
办理流程
城乡低保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
2.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请的受理单位。乡镇对申请人或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不齐备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并应进行单独登记备案。(低保经办人员是指具体办理低保受理、审核等事项的村、乡镇工作人员)
3.入户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是审核低保申请的责任主体。乡镇受理低保申请后,在村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包村干部、民政所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状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根据申请人承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了解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和申请人必须分别签字。
4.民主评议
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村民委员会协助下,以村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人员要有下列人员组成:乡镇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
5.审核审批
(1)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在村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初审合格的将申请材料、入户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2)审批:县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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