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擦碰
1.暂时未进入责任划分阶段,根据情况(交警口述),电动车应该负全责。
2.电动车主只有轻微软组织挫伤(医院证明)。
3.电动车主提出最少1500元(包括后期医疗和误工)事后赔偿。
问:
1)我已经带电动车主进行了医疗诊断,只有轻微软组织挫伤,需要后期赔偿吗?
2)因我无责任,所以误工费是否要赔?
3)我是否有权向电动车主追偿?并且拒绝他提出的后期赔偿?
4)因我无责任,是不是保险公司对这后期1500块不予以理赔?
最终想法:我一点责任也没有,一分冤枉钱都不想花!
一般责任的认定是交警才有权利;事故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对半责任、次要责任、无责等五种;如果是已经定责,首先要保存好事故责任书;如果对所定的责任有异议,可以有行政复议的权力;
发生事故后除了联系交警(如果能够自行快速解决,就不用通知),同时还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一般是在事故当时,最长应该不超过24小时);如果当时来不了工作人员定损,记住保险公司告知的编号,而且还要问清楚那些费用是公司承担;不要轻易支付费用(像在医院顾工护理费等,都是有规定的);如果有去医院的费用,而且是你负担的,那么就要保存好单据;
处理程序一般是交通部门调解两次,调解不成就要诉讼,所以原始单据一定要保存好;
事故不涉及人员,一般不会暂扣车辆;也不会扣驾驶本;所以对驾车没太大的影响;但是本人一定要调整好心态,方可上路。如果暂扣车辆、驾照,一般在事故定性后即可归还。
间隔一段时间后,就要询问一下有关人员(一般是交通队即可);北京的规定:交通事故定责后在一年之后就结案(如有异议的也过了诉讼的时效期)。
如果交警说你没有责任 让他给你开一个无责任事故证明 然后就别理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