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他们想离婚,过错是在男方,请问这房子能归女方吗?女方是我的朋友,她又怀孕3个月了 ,没想到男的会在外面有第3者,而且非要逼他们离婚,要不她就死给他看?
这个问题好棘手.请问大家该怎么办好?
夫妻居住十年的房子,想离婚可房产写的是男方父亲的名字,怎么办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6 05:31
- 提问者网友:玫瑰园
- 2021-02-25 06:5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2-25 08:11
这个人在处理事情上确实有违男人做事的基本标准,这个家庭已经不值得维系,放弃并不可惜。
当然在离婚的角度上讲,很多时候双方都是很理智的,尤其是双方的长辈,大部分会更加看中财产的分配。
房产的分配原则上是以所有权作为标准的,关于男方过错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实质的处罚意见,但在实际财产分配的法律程序上会给予照顾。
只有具备以下几点,法律才会考虑房子是否分给女方,或做出相应补偿:
1、赠与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需无关人的证言;
2、婚后购买房产个人或配偶的出资证明;
3、本人丧失大部分行为能力,社会生活相对困难;
注:怀孕和房子没有直接关系,但可以要求相应经济补偿。
其实,除了法律以外可能还有很多更有效的解决办法.......
当然在离婚的角度上讲,很多时候双方都是很理智的,尤其是双方的长辈,大部分会更加看中财产的分配。
房产的分配原则上是以所有权作为标准的,关于男方过错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实质的处罚意见,但在实际财产分配的法律程序上会给予照顾。
只有具备以下几点,法律才会考虑房子是否分给女方,或做出相应补偿:
1、赠与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需无关人的证言;
2、婚后购买房产个人或配偶的出资证明;
3、本人丧失大部分行为能力,社会生活相对困难;
注:怀孕和房子没有直接关系,但可以要求相应经济补偿。
其实,除了法律以外可能还有很多更有效的解决办法.......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佘樂
- 2021-02-25 09:21
如果是以夫妻父亲的名义购买的话,就要能证明钱是夫妻自己出的。如果不能证明的话,只能证明是夫妻父亲的独资房。如果在父亲过世的情况下(夫妻及孩子与父亲在同一户口下),由于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因为孩子都已30岁),在父亲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将其作为共同财产(夫妻、孩子)。但如果不是的话,现在过户只写男方一人的名字的话,就有共同财产不共同的可能(妻子、孩子)。但至于离婚时的分割问题,这主要看房产的具体来源和具体的房款支付情况,才能确定财产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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