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和朋友开公司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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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1 01:15
- 提问者网友:佞臣
- 2021-02-10 13:55
个人借款和朋友开公司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2-10 14:07
对于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基本原则。一般情况下,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在婚姻法第41条有所体现,也是为一般人所能理解。在某些情形下,不能明确认定是否因为共同生活所举之债时,依据“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夫妻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另一方证据证明该债务与己无关,譬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该债务系债务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双方有明确约定,对于婚姻存续期内各自借款由各自承担,所有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对该约定知悉,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3款,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均有体现。
2、对“为共同生活所需”所欠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1、共同举债。此情形下,不论是否共同受益均认定为共同债务;2、共同受益。此情形下不论是一方举债还是双方共同举债均认定为共同债务;3、履行赡养、抚养等法定义务。此情形下,只要一方所举之债是用于小孩的抚养,双方父母的赡养,均认定为共同债务;4、支付一方生活、教育、培训等费用及正当社交费用;5、协议共同债务。按双方的具体约定。6、共同经营所负债务。夫妻生活受益于共同经营的收入,对于共同经营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经营所欠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一方从事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如何处理。对于该类债务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量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该经营活动是否取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二是经营收益是否共享,即使夫妻另一方没有同意,但是经营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追认亦可定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同意私自筹款经营,收益确未共享,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民通意见第43条)。但提出非共同债务一方应提供证据证明该经营行为未经其同意,或已提出明确反对,所获收益并非用于共同家庭生活。
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基本原则。一般情况下,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在婚姻法第41条有所体现,也是为一般人所能理解。在某些情形下,不能明确认定是否因为共同生活所举之债时,依据“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夫妻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另一方证据证明该债务与己无关,譬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该债务系债务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双方有明确约定,对于婚姻存续期内各自借款由各自承担,所有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对该约定知悉,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3款,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均有体现。
2、对“为共同生活所需”所欠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1、共同举债。此情形下,不论是否共同受益均认定为共同债务;2、共同受益。此情形下不论是一方举债还是双方共同举债均认定为共同债务;3、履行赡养、抚养等法定义务。此情形下,只要一方所举之债是用于小孩的抚养,双方父母的赡养,均认定为共同债务;4、支付一方生活、教育、培训等费用及正当社交费用;5、协议共同债务。按双方的具体约定。6、共同经营所负债务。夫妻生活受益于共同经营的收入,对于共同经营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经营所欠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一方从事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如何处理。对于该类债务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量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该经营活动是否取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二是经营收益是否共享,即使夫妻另一方没有同意,但是经营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追认亦可定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同意私自筹款经营,收益确未共享,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民通意见第43条)。但提出非共同债务一方应提供证据证明该经营行为未经其同意,或已提出明确反对,所获收益并非用于共同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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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02-10 14:59
根据以下几个事实来区分:
1)实际购买的支付房款吗?产权登记日期在结婚日期之前吗?
没有支付,在之前办得产权,就是婚前财产;
2)婚后继续以你丈夫的收入支付贷款,就支付贷款部分作为婚后共同财产,需要提供证据或证人;
3)对于该房产,婚后是否使用共同财产进行维护修葺等工作,就支付部分视为共同财产;
4)就婚后该房产的增值部分(卖价与买来原价的差额)如何界定?由很多客观因素需要考虑》?
希望可以帮到您
- 2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2-10 14:35
婚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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