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红线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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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7 09:59
- 提问者网友:谁的错
- 2021-01-27 04:16
小区红线什么意思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猎心人
- 2021-01-27 05:22
问题一:小区红线问题,请教专家 你好,关于这个红线的问题是这样的,因为当时你们开发商肯定会有土地所有证上的规划图,上面肯定有具体的规划范围,如果明确是在规划范围内的红线,那镇政府就无法修路。
而这张规划图就是证据,所以就应该去找开发商去找这张图纸,开发商交给住户的图纸那个有些书面,不够仔细。但是开发商的土地证上面肯定规划的一清二楚,这个多一点少一点都是钱。
国土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再给你一些条款。不一定有用问题二:物业管理中的规划红线内如何解释? 规划红线,是指开发商申报建设规划时,在地区平面图上界定规划区域的边界线。规划红线以内区域,属于开发商可开发建设区域,也就是后期的物业管理区域。规划红线以外,就是别人的区域了,或者属于大市政公共区域(比如市政道路等等)
小区院墙、围墙和规划红线位置不一定完全一致。有些项目开发在建设围墙时,采取退红线做法,即小区围墙在红线内,距离规划红线还有一定的距离。红线和围墙之间的地方,可能被用来做绿化隔离带、人行步道等等。
所以规划红线具体位置,应该以规划部门审批后的项目规划平面图中标线位置为准。问题三:小区红线范围内算不算违停 看了看,又看了地上规整刚劲有力的字体还是不赞一词,问题四: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内地表以下的部分权利属于谁? 5分根据土地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最高法院关于这方面的解释,符合规划并且在规划范围内的已经建筑的地下室建筑应当由开发商移交业主委员会明确权属后,属于公共区划内的属于业主共有,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内地表以下的部分权利属于城市公共管理设施,未在规划范围内的地表以下的水源、地层属于国有性质。
纵横法律网-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陈苏五律师问题五:关于小区占用道路红线的问题 100分向法院起诉当地住建局。既然开发商占用道路红线内土地,为什么还能办理五证?还能办理房产证?问题六:小区外规划红线内属于业主公摊面积吗? 一个房地产项目区域内的房屋公摊面积与土地公摊面积算法不同,土地面积的分摊也称为楼板地价,在规划房屋容积率不变的前提下,土地面积越大楼板地价越低,反之越高,你的房屋建筑面积的单价包括:房屋建筑成本、楼板地单价、建筑配套成本、开发商利润、其他费用。红线内的土地当然是公摊面积,红线内的土地如果需要派其他用途,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和用于公共利益相关的用途,不得他用。问题七:请问建筑红线和建筑控制线具体有什么区别? 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建造。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规定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除基地内连通城市管线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线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1.在人行道地面上空:(1)2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大于0.4米;(2)2.50米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米,并不应大于3米;(3)3.50米以上允许突出阳台,凸形封窗、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4)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减1米,并不大于3米。2.在无人行道的道路上空:(1)2.50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应大于0.4米;(2)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问题八:在小区外面、本小区用地红线以内,物业设置营业性停车场是否合规? 只要开发商获得了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那么其开发建设停车场的行为就是合理合法的。问题九:小区内的用地红线距离有没有要求吗? 5分这个问题在这里得到的回答都不是具有法律权威的答复。我建议你去当地规划局,就是你所在小区建设单位的规划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他们有存档,记录非常详细。这个结论是具有法律资格的。
而这张规划图就是证据,所以就应该去找开发商去找这张图纸,开发商交给住户的图纸那个有些书面,不够仔细。但是开发商的土地证上面肯定规划的一清二楚,这个多一点少一点都是钱。
国土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再给你一些条款。不一定有用问题二:物业管理中的规划红线内如何解释? 规划红线,是指开发商申报建设规划时,在地区平面图上界定规划区域的边界线。规划红线以内区域,属于开发商可开发建设区域,也就是后期的物业管理区域。规划红线以外,就是别人的区域了,或者属于大市政公共区域(比如市政道路等等)
小区院墙、围墙和规划红线位置不一定完全一致。有些项目开发在建设围墙时,采取退红线做法,即小区围墙在红线内,距离规划红线还有一定的距离。红线和围墙之间的地方,可能被用来做绿化隔离带、人行步道等等。
所以规划红线具体位置,应该以规划部门审批后的项目规划平面图中标线位置为准。问题三:小区红线范围内算不算违停 看了看,又看了地上规整刚劲有力的字体还是不赞一词,问题四: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内地表以下的部分权利属于谁? 5分根据土地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最高法院关于这方面的解释,符合规划并且在规划范围内的已经建筑的地下室建筑应当由开发商移交业主委员会明确权属后,属于公共区划内的属于业主共有,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内地表以下的部分权利属于城市公共管理设施,未在规划范围内的地表以下的水源、地层属于国有性质。
纵横法律网-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陈苏五律师问题五:关于小区占用道路红线的问题 100分向法院起诉当地住建局。既然开发商占用道路红线内土地,为什么还能办理五证?还能办理房产证?问题六:小区外规划红线内属于业主公摊面积吗? 一个房地产项目区域内的房屋公摊面积与土地公摊面积算法不同,土地面积的分摊也称为楼板地价,在规划房屋容积率不变的前提下,土地面积越大楼板地价越低,反之越高,你的房屋建筑面积的单价包括:房屋建筑成本、楼板地单价、建筑配套成本、开发商利润、其他费用。红线内的土地当然是公摊面积,红线内的土地如果需要派其他用途,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和用于公共利益相关的用途,不得他用。问题七:请问建筑红线和建筑控制线具体有什么区别? 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建造。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规定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除基地内连通城市管线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线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1.在人行道地面上空:(1)2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大于0.4米;(2)2.50米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米,并不应大于3米;(3)3.50米以上允许突出阳台,凸形封窗、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4)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减1米,并不大于3米。2.在无人行道的道路上空:(1)2.50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应大于0.4米;(2)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问题八:在小区外面、本小区用地红线以内,物业设置营业性停车场是否合规? 只要开发商获得了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那么其开发建设停车场的行为就是合理合法的。问题九:小区内的用地红线距离有没有要求吗? 5分这个问题在这里得到的回答都不是具有法律权威的答复。我建议你去当地规划局,就是你所在小区建设单位的规划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他们有存档,记录非常详细。这个结论是具有法律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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