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以病假为由单方面延长试用期合法吗?
答案:3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4 15:06
- 提问者网友:星軌
- 2021-02-04 09:36
单位以病假为由单方面延长试用期合法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2-04 10:05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请病假为由单方面延长试用期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延长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属于违法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延长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属于违法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2-04 12:01
公司解除合同的决定不正确。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只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你公司在劳动合同规定的3个月试用期内,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在原订的试用期内,以你在工作中出过差错且休了一个月病假,没有完成试用期内3个月的工作为由,做出了延长3个月试用期的决定。这一做法,实际上是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在未取得你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变更并延长试用期的决定,是无效的行为。
- 2楼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2-04 11:0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经对试用期做出了约定,就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延长或者变更试用期。
员工试用期内请病假会影响到公司对员工进行用工上的考核,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延长试用期。即使与员工之间协商达成一致,仍然违反法律规定的只能约定一次的规定。对此,一种办法是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尽量按照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予以约定,同时在试用期内提前转正,这个问题是不会有任何风险的。如果出现这种试用期内休假,包括病假、丧假、婚假等,都可以不给于提前转正,而实现公司所为的延长试用期的作用。
当然,公司也可以考虑员工在试用期内请病假时间较长的话,该员工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建议在试用期内及时解除劳动合同。避免将来的用工风险。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