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公厕的婴儿,丢弃在下水道的婴儿,我们该谴责谁?
答案:6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8 09:02
- 提问者网友:我没有何以琛的痴心不悔
- 2021-05-07 23:11
今天看到大家说法,讲的是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女孩子生了一个男孩子在厕所里生了也不管了,最后被社会上的消防官兵给救了,这种情况到底是谁的错,应该谴责谁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舊物识亽
- 2021-05-07 23:45
应该谴责是:生下婴儿那人的老师,父母.领导平时是怎么教育的,对她的生活,成长.没有一点责任心.十月怀胎居然能瞒天过海,这太不可思议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夜余生
- 2021-05-08 03:39
是母亲的错太不应该了
- 2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5-08 02:54
谴责遗弃婴儿的人、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 3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5-08 01:21
谴责亚当夏娃
- 4楼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5-08 00:49
当然是孩子的母亲的错,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 5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5-08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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