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未签先发放工资的疑问.
答案:1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5 06:06
- 提问者网友:爱唱彩虹
- 2021-02-14 12:04
公司员工A于2012年12月入职试用,试用期满后2013年1月份转正,但由于该员工与上一家公司劳动合同还未解除,没办法与我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虽然公司一直发放他1-3月份工资,但保险等相关福利一直没有缴纳,这样公司的做法会有哪些法律风险?是否可以以停发工资来规避风险?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2-14 12:23
如果该员工无法证明上一家公司同意其找新工作的话,有一定风险。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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