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可以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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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8 13:11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3-27 23:44
某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可以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舊物识亽
- 2021-03-28 00:45
1、正确的有A、C、D。
2、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A、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B、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60万元,属于资本性支出,记入固定资产,通过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在投入使用后分期扣除,其他A、C、D均可在税前扣除;
4、该企业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补交的所得税税额:(100-10+60+10)×25%=40万元,已经预缴25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5万元(40-24),所以选择B;这里需要说明的是,2010年利润总额是1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计算所得额时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次,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60万元,属于固定资产,属于资本性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第三,违法经营罚款10万元,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5、2008-201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90万元、100万元、160万元(调整后),合计350万元,三年应交纳企业所得税:(90+100)万元×25%×50%+160万元×25%=63.75万元。正确答案是:B、63.75 万元
补充: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A、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B、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60万元,属于资本性支出,记入固定资产,通过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在投入使用后分期扣除,其他A、C、D均可在税前扣除;
4、该企业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补交的所得税税额:(100-10+60+10)×25%=40万元,已经预缴25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5万元(40-24),所以选择B;这里需要说明的是,2010年利润总额是1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计算所得额时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次,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60万元,属于固定资产,属于资本性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第三,违法经营罚款10万元,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5、2008-201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90万元、100万元、160万元(调整后),合计350万元,三年应交纳企业所得税:(90+100)万元×25%×50%+160万元×25%=63.75万元。正确答案是:B、63.75 万元
补充: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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