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是不是一回事?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8 14:20
- 提问者网友:锁深秋
- 2021-03-07 14:36
骑摩托车出了车祸评了八伤残保险公司能赔多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等灯
- 2021-03-07 15:07
不是一回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3-07 15:43
1、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给伤残津贴,5个月你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在工伤的停工留薪期间,由单位支付工资,和护理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需要护理的,根据护理等级不同基金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4、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基金支付 5、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基金支付 6、在外就医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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